一、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 何建平 周克印
成员: 汪 涛 张校刚 梁文萍 黄 彬 王寅岗
陈照峰 徐国跃 张海黔 周小蔚 梅天庆
秘书: 李西娟
二、考核内容及侧重点
1. 年度考核内容
依据岗位职责,对各类人员所应承担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以德、能、勤、绩为基本内容,对各类上岗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各类岗位的考核侧重点
(1)教师岗位
考核侧重点是为人师表和教书育人情况、教学和科研任务完成的量和质、社会服务和学术交流、参与学科(专业)建设、所聘专业技术等级的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和聘期目标进展情况等;
(2)管理岗位
考核侧重点是管理创新能力和水平,完成学校党委、行政确定的重点工作情况,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勤政廉政和工作作风等;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考核侧重点是工作态度、业务技能、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完成情况、工作业绩、工作纪律等情况;
(4)工勤技能岗位
考核侧重点是工作态度、劳动纪律、工作质量、工作数量、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等情况;
(5)学生辅导员岗位
考核侧重点是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包括所带学生的学风建设状况、获奖情况、重大事故、违纪情况,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开展思想教育活动的情况,组织和指导学生社会实践和第二课堂活动的情况等。
三、考核等级及奖励
各类岗位人员(不含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系及院机关优秀比例不超过30%,其中前15%为校级优秀,后15%为院级优秀,校级优秀学院给予1000元的奖励(不含管理岗位),院级优秀学院给予800元的奖励。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 年度考核结果是教职工岗位聘任、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奖惩、辞退以及工资调整等的重要依据,所以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2.系考核工作小组名单在考评前报院考核工作小组备案和审核。
3.各系主任要负责组织本系教职工的述职及民主测评,经评议或无记名投票确定考核等级,报院考核工作小组审核确定。
4.各系在对本系教职工确定考核等级的同时,由系主任签署考核评价意见,对其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态度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等进行简要评述,并将考核评价意见反馈给本人。
5.院考核工作小组对各系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复核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和不合格者,并将结果在院办橱窗内公示,公示三日无异议后,上报校人事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