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细则
根据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2015] 40号)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15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细则。
一、专业课考试、面试及录取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
2.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3.突出对专业知识、工程实践能力、创新意识等方面的考核。
二、领导及监督小组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审核有关政策并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复试包括专业课考试和面试。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姚正军
成员: 汪涛 梁文萍 王寅岗 张海黔 顾冬冬 汤晓斌
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周克印
成员: 黄彬 梅天庆
三、复试工作
1.学院根据分配指标和考生实际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为188分,GCT单科不得低于20分;无学位考生最低复试分数线为198分。按照录取名额与复试名额比例不大于1:1.1。不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2. 资格审查:学院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面试时须提交资格审查表(考生须在报名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n上自行下载填写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查合格方可面试。面试时须核验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
此外,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报告原件(请注意:考生请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进行学历认证,并在学位网上进行学位认证)。信息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复试科目: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
(1)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为我校《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公布的笔试科目,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全程记录。
4.面试办法:每个面试小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均应为硕士生导师(含兼职硕导)。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情况表》、《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由所有面试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包括GCT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三类成绩所占比例为50%、25%、25%。
四.录取工作
1.学院按相应的录取指标,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考生。其中无学位考生录取比例不大于10%。
2.学院将于
五.时间、地点安排
1.我校专业课考试时间定于
2. 面试由各学院组织。面试时间为
六、督察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过程监督,严肃处理违规事件。
2.实行自查制度、监督制度。
3.实行复议制度。如有问题,考生可在复试结束3天之内向教学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25112904。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