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6年统考第一志愿硕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细则
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姚正军
成员:汪涛 梁文萍 王寅岗姬广斌 张海黔 顾冬冬 张防 汤晓斌
二、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周克印
成员: 梅天庆 黄彬
三、学院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及招生指标 (不包括推免生及调剂生)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招生指标 |
070300 | 化学 | 339 | 39 | 39 | 59 | 59 | 27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332 | 36 | 36 | 54 | 54 | 1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307 | 36 | 36 | 54 | 54 | 50 |
082700 | 核科学与技术 | 267 | 36 | 36 | 51 | 51 | 16 |
085204 | 材料工程 | 305 | 36 | 36 | 54 | 54 | 65 |
085216 | 化学工程 | 287 | 36 | 36 | 54 | 54 | 1 |
085226 |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 277 | 36 | 36 | 51 | 51 | 4 |
四、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复试资格审查
统考生需审核:①准考证;②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③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学籍学历异常考生须按教育部要求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考生资格审查后,学院资格审查小组须认真填写复试资格审查表,并由审查人签字确认。研究生院将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检查。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复试办法
(1)复试由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三部分组成,复试总成绩为300分。
(2)英语听力水平测试满分50分,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时间40分钟。
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为我校《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复试上线考生请于3月21日下午5:00前在研究生院网站上选择复试科目(仅一门的也要点击选择)。
(3)综合面试满分为150分,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面试要求
①学科组成立面试小组并进行编号,每个面试小组设组长一人、组员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5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面试小组成员分组在面试现场决定,成员名单对外严格保密,所有面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不能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并统一佩戴面试工作证和复试工作证。工作证由研招办统一提供,各学院可在面试前领取。各学院要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②各面试小组要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不得相互讨论,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评分表》(附1)。
③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各组考生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成绩表》(附2)由所有面试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④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面试情况。
⑤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应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在场。
⑥面试基本流程如下:
面试考生现场确定自己所在的面试小组及面试顺序。
面试考生在候考区等待,将手机关闭、上交。
面试考生在导引员的引领下,到指定小组面试。
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复试现场。
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⑦按教育部要求,各学院须对考生面试进行全程录像录音。
五、拟录取原则
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达到或超过60分方可录取。
(2)学院按照初试成绩(百分化后)和复试总成绩(百分化后)各占50%的比例给出总成绩,按相应学科的录取指标,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六、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地点 |
| 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 将军路校区材料楼259 |
辅导员见面 | 将军路校区材料楼259、251、247、245 | |
| 学校统一英语听力水平测试 | 另通知 |
| 学校统一专业课笔试 | 另通知 |
| 学院组织专业面试 | 另通知 |
| 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 将军路校区材料楼257 |
七、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航将军路校区材料楼257,联系人卢小琳,电话52112904,邮箱lxl_msc@nuaa.edu.cn。考研QQ群32643972。
十一、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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