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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指导困难学生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16-03-22浏览次数:178作者:msc   来源: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责编:供图:审核:



一、困难学生界定标准:

1. 延长学习时间到毕业班学生;

2. 第七学期结束时进入毕设系统学生;

3. 第八学期开学时进入毕设系统学生;

4. 绩点低于2.0的毕业班学生。

二、带困难学生的要求:

1. 本学年带保研学生的教师,应带困难学生;

2. 本科毕设优秀指导教师及年终考核优秀的教师,应带困难学生;

3. 每年教授博导轮流指导困难学生本科毕设;

4. 鼓励其他教师积极指导困难学生本科毕设。

三、指导困难学生本科毕设的教师,应按双倍工作量计算,评优时优先考虑。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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