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困难学生界定标准:
1. 延长学习时间到毕业班学生;
2. 第七学期结束时进入毕设系统学生;
3. 第八学期开学时进入毕设系统学生;
4. 绩点低于2.0的毕业班学生。
二、带困难学生的要求:
1. 本学年带保研学生的教师,应带困难学生;
2. 本科毕设优秀指导教师及年终考核优秀的教师,应带困难学生;
3. 每年教授博导轮流指导困难学生本科毕设;
4. 鼓励其他教师积极指导困难学生本科毕设。
三、指导困难学生本科毕设的教师,应按双倍工作量计算,评优时优先考虑。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6年3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