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发挥学院在本科教学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导向明确、责权统一的本科教学工作体系。学院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教字〔2016〕27号文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十三五”本科专业建设规划及2016年本科教学建设工作的通知》(见附件),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学院工作内容
1.根据《“十三五”本科专业建设指南》和建设经费额度,在明确各专业建设目标和定位的基础上,组织各专业制定“十三五”建设规划(含年度建设计划编制)。
2.召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审。
3.根据各专业年度建设计划、学校下达的公共课程和公共平台建设任务,在学校核定的经费额度和使用范围内,确定各专业建设重点和2016年建设项目(可跨年度),自主核定各项目建设经费,形成《学院2016年本科教学建设方案》。
4.学院教学副院长向校专家组汇报学院组织工作情况,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和修改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学院2016年本科教学建设方案》。
5.在院内公布本学院2016年本科教学建设项目,向项目负责人下达建设任务书,明确建设内容、建设时间、验收标准。
二、工作安排
1.2016年4月2日前,各系组织研讨本专业《“十三五”本科专业建设规划及2016年本科教学建设方案》。
2.2016年4月11日前,各专业制定本专业《“十三五”本科专业建设规划及2016年本科教学建设方案》。
3.2016年4月16日前,各专业召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对本专业《“十三五”本科专业建设规划及2016年本科教学建设方案》进行评审。
4.2016年4月20日前,学院教授委员会对《学院2016年本科教学建设方案》进行评审。
5.2016年4月26日前,学院提交《学院2016年本科教学建设方案》。
附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十三五”本科专业建设规划及2016年本科教学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学办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