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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三育人”专题项目(总第四期)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4浏览次数:163作者:msc   来源: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责编:供图:审核:

 
各相关单位: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为本,三个促进”办学理念,围绕“双一流”建设目标,进一步推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下简称“三育人”)工作的深入开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学校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2016年校工会继续在全校开展“三育人”专题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三育人”专题项目立项实施办法》(见校工字2013〕10号文),为推动项目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延长项目实施时间至两年,适当提高项目资助力度。现将2016年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选题要突出实践性。紧密结合教职工岗位工作实际,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选题应具有继承性和可操作性。对一般性的理论研究原则上不予立项。
2.选题要立足于育人工作。申报项目应紧紧围绕转变育人观念、促进育人实践这一宗旨,遵循高等教育的育人规律,汲取国内外先进的育人经验,推动三育人相关的研究与实践探索再上新水平。
3.选题要有创新性。申报项目可以是在新教育思想、理念等指导下的育人实践探索,也可以是对已开展育人工作的总结、提炼与升华。
4.选题要注重示范性。经过立项研究后,一般应形成有价值、可推广的理论或实践成果。
5.鼓励集体、团队申报。可以个人申报项目,更鼓励多人联合申报,或以系、部门工会、科室、党支部、班组等团队形式进行申报。鼓励基础课教学单位教师或团队积极申报。
二、项目申请
1.本次申报立项范围参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三育人”专题项目(总第四期)立项指南》(见附件1)。立项指南中列出的项目名称是供申请人选题时参照的领域和方向,申请人可按要求具体设计项目名称和内容;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选报。
2.凡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均可申报。往期三育人项目未结题者不参与申报。通过其他途径在校内已立项的课题项目,不参与申报。
3.由申请人填写《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各单位部门工会汇总审定后,填写《“三育人”专题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于11月4日(周五)之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统一报校工会,电子版发至nhgh@nuaa.edu.cn
三、项目评审与立项
1.“三育人专题项目通过立项申报、资格审查、会议评审的程序进行。校工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项目进行严格评审,在此基础上确定正式立项项目,保证质量。
2.获批立项的项目,给予每项2000~5000元的资助。项目实施时间为两年。校工会拟于11月份组织评审,之后发文公布并落实项目经费。
四、结题验收与评优
1.研究成果形式可以为与项目相关的总结报告、论文、多媒体课件等,任意一种形式的研究成果达到结题要求即可申请结题。
2.项目完成时限为两年,由项目组提交结题验收登记表,定于隔年下半年统一组织结题验收及项目评优。
3..结题验收通过后,校工会将通知项目负责人,在立项资助额度内按规定予以报销项目研究费用。
4.对于项目完成质量高,具有较高应用推广价值的优秀结题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组织表彰,树立典型,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推广
“三育人”专题立项实施工作是我校践行“三个为本,三个促进”办学理念,围绕“双一流”建设目标,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应进一步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将“三育人”立项的有关内容、要求传达到全体教职工,鼓励大家积极申报项目,并为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同时,加强对项目的支持与管理,广泛宣传“三育人”的意义和作用,树立先进育人典型和好的做法,推动我校育人工作持续再上新台阶。
 
 
 
校工会 
2016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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