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8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其中包括制定推荐标准、分配名额、对被推荐人选进行条件审核、接收处理投诉以及最终审批推免生名单等。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姚正军
副组长:汤晓斌、黄彬、顾冬冬、张校刚
组 员:陈照峰、张平则、梁彦瑜、谭淑娟、常树全、吴科颖
秘 书:李科艳
二、推荐基本条件与工作时间安排
推荐基本条件与工作时间安排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7〕44 号)为准。
三、免试研究生推荐细则
1. 符合推荐基本条件,且必修课绩点达到或超过3.2的学生,可以申请参加推免生综合考核。申请人需在9月9日12:00之前将《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交至辅导员处,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2. 各系负责本专业推免生综合考核工作,组织不少于5人的考核专家小组。各系根据申请推免的报名人数及学习绩点排名,最终决定参加推免生综合考核的学生名单;此名单在9月11日18:00之前公布。
3. 推免生综合考核于9月11日18:30举行。推免生综合考核以面试为主,以学生学习成绩、荣誉获奖、竞赛成绩、学术成果等为重要参考依据,重点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能力(专业知识基础、科研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考核评分表见附件。
4. 积极鼓励推免生申报攻读我院硕士生或直博生。我院将优先录取攻读本院研究生的推免生,给予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并可参评新生特别奖学金;学院支持已录取本院的推免生前往国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所进行本科毕设工作;学院鼓励导师给已录取本院的推免生发放特别奖学金。
5. 选择申报攻读本院研究生的推免生,需在参加推免生综合考核之前确定本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要求在9月11日14:00之前将《导师条》交至辅导员处。师生双方在《导师条》上签字后,则视为该导师已经使用2018年的1个研究生招生名额。
6. 参加推免生综合考核学生的学习成绩、荣誉获奖、竞赛成绩、学术成果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现象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推免资格者将取消当事人的被推荐资格,学院将收回该名额,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 凡最终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不再参加本届本科生的毕业分配,学校和学院也不再提供就业、报考研究生(含自费出国)的一切证明材料。
8. 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各阶段工作时间安排严格按照学校、学院规定执行,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9. 本办法内容解释权归学院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7年9月9日
附件: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推荐免试生综合考核评分表
序号 | 姓名 | 考核项目(总分满分100分) | 总分 | |
本科学习成绩 (满分50分) | 综合素质 (专业知识基础、科研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满分5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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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科学习成绩以必修课绩点折算分数为准,由学生办公室统一提供数据。
(2)学生所获各项荣誉奖项情况作为确定推免资格的参考依据。
(3)请客观评分,此表留存学院1年备查。
面试专家签名: 面试小组组长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