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8年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及我院《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姚正军
成员: 顾冬冬 张校刚 汤晓斌 占小红 谭淑娟 贾文宝
二、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孙占久
成员: 许赞 梅天庆
三、个人申请
考生于2017年11月26日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在12月4日前向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②专家推荐书二份;③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④硕士生学位论文摘要;⑤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⑥硕士生毕业证书(复印件);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缴纳报名考核费200元。
四、考核及录取
1、 初审。提交申请材料日期截止后,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进入考核的考生建议名单,由学院确认后在在学院网页上公布。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将提前不少于7天在学院网页上公布。
2 、考核。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学院组织成立学科面试考核专家组,每个专家组不少于5名教授(其中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设秘书1人。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四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重点考核申请者掌握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3、拟录取方法
面试中将考察考生的外语水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四部分构成面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同时,学院根据导师近三年的年度归一化科研工作量总和,对所有导师的科研工作量进行百分化,作为衡量导师招生名额的量化依据。录取成绩根据学生的面试综合成绩和导师科研工作量得分确定,按录取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计算公式为:录取成绩=考生面试考核成绩*60%+导师科研工作量得分*40%*K。
其中,K为修正系数,导师第一个顺序位拟招考生K=1,第二顺序位考生K=0.75;申请-考核考生在已录取的硕博连读及直博方式录取的考生总数后按顺序计数。
4. 其他说明
博士招生类型包括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和定向招考生。每位博士生导师年度总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招生顺序按导师前三年的平均年度科研工作量得分排名。
上一年度获得省优博士论文的博士生导师本年度增加招生名额1名,不计入当年招生名额。
外院导师是否给予招生名额按对学院的贡献进行考核,需向学院提出申请并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批准,且招生名额不超过1人。
对存在以下情况导师,取消当年招生名额:
a.当年度发生失、泄密问题的导师;
b.当年度发生安全问题(自问题发生至问题解决的整个时间区间均为安全事件发生时段)的导师;
c.当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不合格的导师;
d.当年度在工作中发生其它严重过失的导师。
5.其他特殊情况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党政联席会。
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报送研究生院。
五、时间安排
2017年12月26日上午10-12点将军路校区材料楼257报到,下午1点到6点面试。报到时查看具体分组及面试地点。
六、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材料楼257,联系人卢小琳,电话52112904。
七、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