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2018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细则
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姚正军
成员:顾冬冬 张校刚汤晓斌 陈照峰 彭生杰 贾文宝 占小红 王涛 徐强
秘书:卢小琳
二、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孙占久
成员: 梅天庆 许赞
三、各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及招生指标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招生指标 |
070300 | 化学 | 356 | 38 | 45 | 57 | 57 | 22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311 | 34 | 34 | 51 | 51 | 36 |
082700 | 核科学与技术 | 290 | 34 | 34 | 51 | 51 | 15 |
85204 |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 301 | 34 | 34 | 51 | 51 | 57 |
085216 |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 260 | 34 | 34 | 51 | 51 | 4 |
085226 |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专业学位) | 255 | 34 | 34 | 51 | 51 | 16 |
085226 |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 255 | 34 | 34 | 51 | 51 | 2 |
四、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由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三部分组成,复试总成绩为300分。
英语听力水平测试满分50分,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时间40分钟。
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为我校《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
(3)综合面试满分为150分,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面试要求
①学科组成立面试小组并进行编号,每个面试小组设组长一人、组员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5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面试小组成员分组在面试现场决定,成员名单对外严格保密,所有面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不能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并统一佩戴面试工作证和复试工作证。学院需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②各面试小组要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不得相互讨论,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评分表》。
③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各组考生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成绩表》由所有面试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④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面试情况。
⑤各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应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在场。
⑥面试基本流程如下:
(a)面试考生现场确定自己所在的面试小组及面试顺序。
(b)面试考生在候考区等待,将手机关闭、上交。
(c)面试考生在导引员的引领下,到指定小组面试。
(d)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复试现场。
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⑦按教育部要求,学院将对考生面试进行全程录像录音。
五、调剂复试方案
1、我院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领域)及调剂招生指标。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政治理论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招生指标 |
085204 | 材料工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 301 | 34 | 34 | 51 | 51 | 7 |
085216 | 化学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 | 260 | 34 | 34 | 51 | 51 | 21 |
085216 | 化学工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 260 | 34 | 34 | 51 | 51 | 2 |
085226 |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 255 | 34 | 34 | 51 | 51 | 4 |
2、接收调剂申请条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
(1)全日制化学工程专业可以在校内相近学科(领域)的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中调剂复试(简称校内调剂)。申请考生本科需就读全国重点大学。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考生只能调剂到专业学位相关领域;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专业。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
(2)非全日制学位类别和领域可以在校内外相近学科(领域)的合格生源中调剂复试(简称非全调剂)。
(3)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专业。所有考生须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1日前。
3、调剂复试办法
①校内调剂考生本人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校内调剂复试申请表》(附1),送交至我院教学办(材料楼257),外地考生可先传真至025-52112626(复试时须提交原件),并电话确认(025-52112904),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3月20日中午14:00前。
②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初试成绩及毕业院校或专业排名,择优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报研招办审核后,由学院公布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校内调剂复试考生在原专业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
③非全调剂复试考生的复试方式采取:综合面试;已经参加我校全日制复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不再参加复试。
六、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
统考生需审核:①准考证;②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③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学籍学历异常考生须按教育部要求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考生资格审查后,学院资格审查小组须认真填写复试资格审查表,并由审查人签字确认。研究生院将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检查。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复试考生交纳80元/人的复试费,由学院收取。
七、录取工作
1.第一志愿考生录取
(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达到或超过60分方可录取。
(2)各学院将录取指标分配到各学科,按照初试成绩(百分化后)和复试总成绩(百分化后)各占50%的比例给出总成绩,按相应学科的录取指标,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全日制调剂考生录取
(1)复试后同一专业考生排队录取。调剂复试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确定拟录取后排序录取。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录取后仍有缺额的专业可在相近专业调剂录取,由学院确定调剂录取规则,规则需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公布。
(2)校内调剂复试的考生录取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录取要求相同。
3.非全日制调剂考生录取
(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达到或超过60分方可录取。
(2)非全日制调剂复试考生按照初试成绩(百分化后)和复试总成绩(百分化后)各占50%的比例给出总成绩,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所有被我校确定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录取流程。
4.导师确定
每个拟录取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学院在考生入学前确定并统一上报录取考生导师。
八、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地点 | 类型 |
3月 23日(周五) 14:00-17:00 | 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 将军路校区材料楼257 | 一志愿考生及校内调剂考生 |
3月24日(周六) 上午07:55—8:40 | 学校统一英语听力水平测试 | 另通知 | |
3月24日(周六) 上午09:00—11:00 | 学校统一专业课笔试 | 另通知 | |
3月25日上午8:00 | 学院组织面试 | 具体面试地点报到时查看 | |
3月26日(周一) | 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 将军路校区材料楼257 | |
4月11日上午09:00—11:00 | 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 将军路校区材料楼257 | 非全日制调剂 |
4月11日下午2:00 | 学院组织面试 | 具体面试地点报到时查看 |
九、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将军路校区材料楼257
联系人: 卢小琳
十、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8年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