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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硕士生招生调剂细则

发布时间:2018-03-28浏览次数:794作者:卢小琳   来源: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责编:供图:审核: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2018年硕士生招生调剂录取细则

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及我院复试及录取细则,经复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剂录取部分考生,具体要求如下:

1、接收调剂录取的学科专业(领域)及招生指标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指标

085216

化学工程

3 (全日制)

085226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2 (全日制)

2、调剂录取原则

1)考生个人志愿;

2)本科需就读全国重点大学,且参加我院复试并合格的考生;

3)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方式:025-52112904

4、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83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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