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2018年硕士生招生调剂录取细则
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及我院复试及录取细则,经复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剂录取部分考生,具体要求如下:
1、接收调剂录取的学科专业(领域)及招生指标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指标 |
085216 | 化学工程 | 3 (全日制) |
085226 |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 2 (全日制) |
2、调剂录取原则
(1)考生个人志愿;
(2)本科需就读全国重点大学,且参加我院复试并合格的考生;
(3)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方式:025-52112904
4、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8年3 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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