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第十三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校科技人员均可参评。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曾当选南京市“科技功臣”、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者不再参评。
二、参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2月31日后出生),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在南京工作两年以上。
(三)科技成果以近五年(2014-2018年)在国内取得为主,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获得南京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项;
5.在南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领域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非共识性人才。
三、申报要求及有关事项
1.各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请拟申报的老师于4月18日前将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事迹摘要、申报推荐表等电子文件发科协邮箱qiaoxiaojuan@nuaa.edu.cn;
2.学校组织评审后推荐1名候选人填写相关材料后上报南京市科协。
附件:1.第十三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申报推荐表;
2.第十三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候选人汇总表;
3.候选人事迹摘要。
联系人:胡百明 84895802
南航科协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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