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组织复试及录取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校刚
成员:占小红 汤晓斌 陶海军 常树全 郭训忠 佟浩 杨亮 周金堂 王涛 徐强 张腾飞
秘书:卢小琳
二、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石 勇
成员:许 赞 冯晓梅
三、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招生指标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政治理论 | 外发布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招生指标(统考) |
070300 | 化学 | 320 | 37 | 37 | 56 | 56 | 32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84 | 37 | 37 | 56 | 56 | 59 |
0805Z1 | 核技术与材料工程 | 263 | 37 | 37 | 56 | 56 | 无上线 |
082700 | 核科学与技术 | 320 | 37 | 37 | 56 | 56 | 20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270 | 37 | 37 | 56 | 56 | 128 |
085800 | 能源动力 | 287 | 37 | 37 | 56 | 56 | 33 |
*以上指标不含单考、士兵计划、少数民族计划考生
四、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复试形式
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2)复试内容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含英语水平测试)两部分组成,复试总成绩为300分。
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为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由学校安排(艺术创作等特殊专业按学院要求参加复试)。
综合面试:满分为200分,含英语水平测试50分、业务水平测试150分,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基本流程及要求
①学科组成立面试小组并进行编号,每个面试小组设组长1人、组员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5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至少1人具备良好的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能力,负责考生英语水平的测试,面试小组成员分组在面试现场确定,成员名单对外严格保密。
②各面试小组要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不得相互讨论,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评分表》。
③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各组考生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成绩表》由所有面试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④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面试情况。
⑤各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应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包括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在场。
⑥面试基本流程如下:
(a)面试考生现场确定自己所在的面试小组及面试顺序。
(b)面试考生在候考区等待,将手机关闭、上交。
(c)面试考生在导引员的引领下,到指定小组面试。
(d)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复试现场。
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⑦各学院对考生面试进行全程录像录音。
关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和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复试时由学院安排以笔试形式加试二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笔试形式由学院确定,加试科目不合格,不得录取。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
(1)统考生需审核:①准考证;②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③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单独考试考生需审核:除(1)中材料外,还须满足本科毕业四年及以上(即2017年9月前大学本科毕业)。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审核:除(1)中材料外,还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学籍学历异常考生须按教育部要求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考生资格审查采取考生在线提交资料的方式,学院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学院资格审查形成书面记录并留存,研究生院将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检查。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复试考生交纳80元/人的复试费
六、录取
1.录取方式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达到或超过60分方可录取。
(2)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化)×50%+复试成绩(百分化)×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按各招生专业的录取指标,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导师确定
每个拟录取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学院在考生入学前确定并统一上报录取考生导师。
七、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地点 |
3月27 | 专业课笔试 | 7:30到达教室,具体安排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
3月27 | 综合面试 | 具体安排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
3月31前 | 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成绩,公示拟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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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航将军路校区新材料楼(东区D10)
联系人: 卢小琳
联系方式:025-52112904
监督电话:025-52112913
紧急联系电话:025-52112917
九、为向广大考生介绍学院各学科研究方向、各团队科研成果,学院组织了“2021材华讲坛春季学术周”活动,设材料加工工程、材料科学、应用化学、核科学与技术四个分会场。欢迎广大考生同学在线参加,具体报告安排请看“学院网站首页”右下方“学术动态”栏目通知。
十、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3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