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招收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1-05-17浏览次数:1537作者:来源: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责编:供图:审核:


、招录基本原则

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急需 ,培养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等急缺的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

二、组织安排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校刚

成员:占小红 汤晓斌 陶海军 常树全 郭训忠 佟浩 杨亮 周金堂 王涛 徐强 张腾飞

秘书:卢小琳

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石 勇

成员:许 赞  冯晓梅

三、考核工作方案

1. 复试资格评审

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材料、招生计划、学校基本原则等,制定工程博士复试资格评审基本原则,主要根据工程实践情况及科研成果等能体现考生具备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工程技术实践能力的支撑材料进行评审打分。主要依据以下方面:

(1)以本人贡献为主形成的省部级及以上立项的“重大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及其论证报告”或“重大工程项目的设计报告”,并获得重大工程应用及同行认可;

(2)主持或作为重要骨干参与国家重大项目或型号任务,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3)以本人贡献为主的研究成果已经形成的行业标准或国家、国际标准;

(4)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

(5)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的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等;

(6)所学专业或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的内涵具有较强相关性;

(7)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

(8)其他能证明考生具备工程博士培养潜力的证明材料。

学院按照招生计划和评审成绩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数与招生计划比例一般不低于1.2:1,原则上不超过1.5:1,名单报研招办审核后统一公示。

2.综合考核

1)资格审查

面试考核前,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面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为准。

具体审核: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提交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采取考生现场提交方式,学院安排专人进行审核的方式,学院资格审查形成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面试形式与内容

采取线下现场面试方式,综合面试满分为400分,考察内容包含英语(100分)和专业综合能力(300分)等,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3)复试基本流程及要求

①学院成立面试小组并进行编号,每个面试小组设组长1人、组员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面试小组成员分组在面试现场确定,成员名单对外严格保密。

②各面试小组要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不得相互讨论。

③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④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面试情况。

⑤各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应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包括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在场。

⑥面试基本流程如下:

a)面试考生现场抽签确定自己所在的面试小组及面试顺序。

b)面试考生在候考区等待,将手机关闭、上交。

c)面试考生在导引员的引领下,到指定小组面试。

d)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现场。

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⑦学院对考生面试进行全程录像录音。

4.纪律要求

1)复试试题及其评分参考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学院严格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执行。

2)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违纪予以处理。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本年度有亲属报考本校博士生的相关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学科(专业)的所有复试及录取工作。

4)所有参加面试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5.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6、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519

公布进入考核名单

523

学院组织综合考核

528日前

公布拟录取名单

四、其他事项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资格评审和考核公平、公正及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监督小组对本学院工作进行自查和监督,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

2.根据相关收费标准,收取每生80元复试费。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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