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教字〔2022〕36号]“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细则和计划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2023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条件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1.应为应届毕业年级学生,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未违背学术诚信,无考试违纪、考试作弊行为。
2.学习成绩优良,须通过当前全部应修的必修课程,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大于等于3.2。
3.综合能力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国际视野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科研创新潜质。
4.依据推免遴选综合评价分进行排名,择优授予推免资格。推免遴选综合评价分由学习能力分、创新能力分、素质拓展分组成,具体评分标准参见附件《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推免综合评分办法》。
5.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级的学生,须参加过学校认可的三个月以上出国(境)交流项目并达到课程学习要求的方可推荐。
6.凡获得各种义务类奖学金(国防奖学金、国防科技奖学金等)的学生,必须经设奖单位同意、学生处审核后方可推荐。
7.申请“支教专项”类推免资格的学生,结合《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25届(2023—2024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2〕3号)要求进行推荐遴选。
二、选拔程序与时间节点
1.申请推免的学生于2022年9月13日17点前将相关表格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辅导员审核。
2.9月16日12点前,学院将学院拟推荐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并予以公示。
3.9月20日17点前,学校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4.9月25日前,推荐名单报送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5.单位接收阶段,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信息、填报志愿,接收和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
6.推免生按报考单位要求提交推荐材料,收到接收函后,应及时与学院联系,学院做好相应的统计工作。
三、推免名额
1. 2023届我院推免名额包括正式名额45人、候补名额4人,在考虑专业人数的基础上,重点向国家发展急需人才相关学科倾斜。
2.鼓励专业综合素质高的学生申请研究生支教专项计划(简称“支教专项”)推免,为欠发达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做贡献。“支教专项”推免,由学生申报,学校组织遴选。
3.鼓励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申报直博生,由相关学院组织评审。“支教专项”推免生不能申请我校直博生。
四、工作小组成员
1、工作小组:
组长:张校刚
副组长:陶海军、庄晓舒
组员:汤晓斌、林开杰、常焜、陈飞达、马骏
秘书:张进鹏、缪洋
2、监督小组:
组长:石勇
副组长:冯晓梅
组员:潘蕾、胡晓玉、丰俊东、刘劲松
五、其他
1.所有材料由学院统一上交,学院务必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各种证书复印件须有学校组织单位的盖章。
2.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放弃推免资格,不参加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学校不出具与就业、报考研究生、自费出国等有关的材料。
3.为避免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时发生问题,推免生在报名后至研究生入学前不得更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籍信息等。
4.推免生应再接再厉,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5.本通知相关规定及要求,只适用2023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