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是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支持学科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为面向新材料、新能源、新环境建设培养高质量人才的重要保证。为此,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我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6〕X 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院的选拔、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指导下,认真做好今年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7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免试生工作,其中包括制定推荐标准、分配名额、对被推荐人选进行条件审核、接收处理投诉以及最终审批免试生名单等。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姚正军、周克印
副组长:梁文萍、汪涛、黄彬
组 员:陈照峰、梁彦瑜、汤晓斌、李科艳
秘 书:谭红燕
二、推荐条件
基本条件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为准。
三、免试研究生推荐细则
1. 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根据平时综合成绩(占60%)加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40%)的推荐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序选拔。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英语六级成绩排序,英语六级成绩相同的则按英语四级成绩排序。
2. 鼓励推免生申报我院研究生和直博生。我院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我院推免生,给予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并可参评新生特别奖学金。
3. 平时综合成绩排名办法见附件一。
4. 综合素质面试办法见附件二。
5. 各系负责本专业推免综合素质面试工作。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人数按推免名额1:1.5比例确定,以考察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
6. 凡欲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在2016年9月13日星期二8:00~9:00将纸质申请表递交到材料楼259会议室,逾期不提交者,则自动默认为本人放弃推免资格。
7. 各专业推荐的免试研究生人选的成绩、排名和获奖材料等必须真实、准确,审核人需签字盖学院章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如发现虚假现象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推免资格者将取消当事人的被推荐资格,学院将收回该名额,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 凡最终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不再参加本届本科生的毕业分配,学校和学院也不再提供就业、报考研究生(含自费出国)的一切证明材料。
9. 推免生应再接再厉,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第四学年的学习中有课程不及格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者,以及无法取得学士学位者,将被取消推免资格。
10. 本办法如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异议处,以学校文件为准。
11. 2017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各阶段工作时间安排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时间安排见附件三。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日